我喜欢张爱玲的那句话,生活像一袭华美的袍,上面爬满了虱子.
大学毕业后,我来到了陌生的北京,当了一个网路公司的技术员。当时我住在西四胡同的破旧居民楼里,跟我一个同事合租。
我那个同事是为专案经理,典型的工作狂,经常加班到后半夜。在我半梦半醒之间或者在qq上狂泡小妞的时刻,他的大皮鞋肆无忌惮的咚咚声响彻走廊。
我的工作比较清闲,过着早9晚5的生活。闲着没事就跟网上的狐朋狗友穷吹滥泡。那段时间我认识了一个网吧的网管,他听说我是学电脑专业的,特崇拜我。
说他高中毕业就出来混,还想拜我为师。为这还请了我一顿大排档,我们俩就着烧烤喝了半打啤酒。我看他也是诚心的,就教了他几招。
这小子脑子不太灵,听完了还不懂,我说那就得手把手教了了是不?他说好,让我有时间到他网吧玩。我说再说吧。
这小子特别色,学东西不行,勾搭女孩很有一套。这货肚子里墨水少,可外形高大、阳光帅气。只要不和他聊天,你完全看不出这是个超级大草包。
刚混熟了没多久,这货就在qq里跟我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,我说我有女朋友,他说别逗了,那天喝多了你说女朋友都跟别人结婚了。
我被他说楞了,我根本不记得跟他说过,我记得我跟谁都没说过,因为那姑娘从来都没跟别人承认我们俩好过。
我们就是私下里好过一段时间,然后她就找了个条件比我好的多的男孩结婚了。这件事儿让我郁闷了一阵子,后来渐渐就淡了。
我曾经很认真地问自己,有没有爱过她。我发现似乎也算不得爱,因为没有过多久,她就跟我那几次可怜的一夜情一样变得记忆模糊,难以忆起什么刻骨铭心的细节。
从这个意义上讲,我还没有真正地谈过恋爱,虽然生理上已经不是处男了,但心理上还没破处呢。
我这么说是不是有点不要脸?对了,还没跟大家介绍,这货叫刘心朋,也是个外地来的,今年21,比我小2岁。看着挺精神的,一笑阳光灿烂,可内心一肚子男盗女娼,整天琢磨着骗女孩子上床。
借着网吧的有利条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