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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古代,动物们给我撑腰余岁欢李承瑾无删减全文

啾啾糖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“说起这个,我还发现了陈地主一个大秘密。”李承瑾笑的得意,就等余岁欢问他什么秘密。“今天谢谢你,我有事就先走了。”她对男人口中的秘密不是很感兴趣。“我为了救你这血流了一地,人都快流死了,你也不关心一下,未免太忘恩负义了吧!”李承瑾抬起手放在余岁欢面前,为了能让她看仔细,还特意转了转手让她看的更清楚,这女人好没良心。骨节分明的大手上满是鲜红的血迹,伤口的地方还在不停的往外边渗出。余岁欢看着那涌动滴落的鲜红血液,瞳孔放大,头重脚轻,越看越觉得天旋地转,整个人晕晕乎乎,眼前一黑,整个人便没了知觉。李承瑾还以为小姑娘就这样呆呆的看着他的手是害怕了,没成想居然是个晕血的,这才看一眼就晕倒了!他眼疾手快,一把勾住余岁欢的腰,也顾不得手上的伤口,...

主角:余岁欢李承瑾   更新:2024-12-09 15:0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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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余岁欢李承瑾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穿越古代,动物们给我撑腰余岁欢李承瑾无删减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啾啾糖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“说起这个,我还发现了陈地主一个大秘密。”李承瑾笑的得意,就等余岁欢问他什么秘密。“今天谢谢你,我有事就先走了。”她对男人口中的秘密不是很感兴趣。“我为了救你这血流了一地,人都快流死了,你也不关心一下,未免太忘恩负义了吧!”李承瑾抬起手放在余岁欢面前,为了能让她看仔细,还特意转了转手让她看的更清楚,这女人好没良心。骨节分明的大手上满是鲜红的血迹,伤口的地方还在不停的往外边渗出。余岁欢看着那涌动滴落的鲜红血液,瞳孔放大,头重脚轻,越看越觉得天旋地转,整个人晕晕乎乎,眼前一黑,整个人便没了知觉。李承瑾还以为小姑娘就这样呆呆的看着他的手是害怕了,没成想居然是个晕血的,这才看一眼就晕倒了!他眼疾手快,一把勾住余岁欢的腰,也顾不得手上的伤口,...

《穿越古代,动物们给我撑腰余岁欢李承瑾无删减全文》精彩片段


“说起这个,我还发现了陈地主一个大秘密。”

李承瑾笑的得意,就等余岁欢问他什么秘密。

“今天谢谢你,我有事就先走了。”

她对男人口中的秘密不是很感兴趣。

“我为了救你这血流了一地,人都快流死了,你也不关心一下,未免太忘恩负义了吧!”

李承瑾抬起手放在余岁欢面前,为了能让她看仔细,还特意转了转手让她看的更清楚,这女人好没良心。

骨节分明的大手上满是鲜红的血迹,伤口的地方还在不停的往外边渗出。

余岁欢看着那涌动滴落的鲜红血液,瞳孔放大,头重脚轻,越看越觉得天旋地转,整个人晕晕乎乎,眼前一黑,整个人便没了知觉。

李承瑾还以为小姑娘就这样呆呆的看着他的手是害怕了,没成想居然是个晕血的,这才看一眼就晕倒了!

他眼疾手快,一把勾住余岁欢的腰,也顾不得手上的伤口,把整个人拦腰抱起,快速朝着春杏家走去。

这个时候正好晌午时分,在地里干活的人陆陆续续都开始回家,田间地头路上全是扛着锄头,挎着篮子的人。

本来一个个都累的有气无力,垂着头往家走,突然一个高大的男人抱着一个纤细的女人一路急匆匆地往前跑。特别是男人手上还沾着血。

不由的一个个瞪大了双眼,勾着头伸着脖子看的目不转睛,就差把眼珠子瞪出来了!

这,这,这,朗朗乾坤,青天白日的如此抱在一起,简直有伤风化!

“二叔,承宏,快找个大夫过来!”

李承瑾抱着人一路跑到春杏家,坐在堂屋里的众人看他抱着一个女子,手上还带着血迹,不由得一个个愣在那里。

李老二率先反应过来,说话都有些结巴。

“承瑾,你,你不是出去让驴吃草了,这怎么还抱个姑娘回来了?!”

春杏仔细一看,这不是欢欢吗?

也顾不得其他,赶紧走上前。

“欢欢这是怎么了?”

“没什么大事,就是晕血了。”

听到二人的对话,余岁欢强行睁开双眼。

其实刚才李承瑾抱着她走到半路的时候,她已经清醒过来,只是头晕的难受,不想说话。

没想到啊,没想到,她堂堂一个学医的,穿越的这个身子居然晕血!

现在一听到要请大夫觉得麻烦,便硬着头皮醒来。

“不用去请大夫,我已经好多了。”

她白了一眼李承瑾,这么多人都看着,就不能把她放下说话。

春杏显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,女孩子家终究是脸皮薄,立马拿来一张椅子让余岁欢坐下。

她把刚才事情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,当然隐去了她诱惑傻子娶她这件不太光彩的丢人事情。

“承瑾啊,救人是好事,可你抱着人家姑娘一路上大摇大摆走来,这人家姑娘的名声可怎么办,以后还怎么嫁人!”

李老二对这个侄子又爱又恨,两房六个男丁里面,就数他最机灵聪明。

当初年纪轻轻就考中了童生,本以为全家能指着他改换门庭,光宗耀祖,谁知道临近科考被小人所害,终身都不能再考取功名。

这件事发生以后,他整个人就变了,整日无所事事只跟一些各个村子里的混子交往,任谁说了也不听。

现在都快二十的人了,也不娶个媳妇,不论谁说的,什么样的姑娘他都瞧不上,瞧上他的姑娘不少,可他就是不愿意,

今天又弄了这么一出,这叫个什么事,回家怎么跟他大哥交代。

“俗话说的好,救命之恩,以身相许,我救了她,她嫁给我这不正好,又是一段佳话!”

李承瑾一副满不在意,吊儿郎当的模样。

“说什么混话呢,你愿意也得人家姑娘愿意不是!”

李老二沉着脸呵斥。

说到这里,众人都把眼神望向余岁欢。

她凝神屏气,这压力怎么给到她这里了,不就是抱了一下,她不怕吃亏,不至于搭上一辈子吧!

“其实我不是很在意…………”

“就算你不在意聘礼,这个钱不能少,你心悦于我,我要光明正大娶你进门。”

李承瑾拿出从余岁欢那里抢来的手帕,故意打断她的话,为的就是给人一种他们两个已经私定终身的感觉。

他走近,居高临下看着她,俯身轻声说道。

“欢欢,你要是敢拒绝的话,我不介意我们两个一起浸猪笼。”

听听,这说的都是什么威胁人的话。

余岁欢握紧拳头,想武力解决,可一想到李承瑾一脚能把陈大宝踹飞好几米远,握紧的拳头又松开了。

暴力不可取,她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她,做人要讲道理,对,讲道理。

“爷爷,你快出来看,山脚下村西头那里着火了,好大的烟!”

正在院子里玩耍的李二宝兴奋的喊着。

山脚下村西头,余岁欢猛的一下站起身来,那不就是她那三间茅草屋的方向!

没等别人反应过来,她已经率先跑出院子,这一看,还真是她家!

余岁欢撒丫子就往家的方向跑去,三间茅草屋虽然破,好歹也能遮风挡雨,这要是烧没了,总不能睡大路边吧!

人家穿越都是福宝,小锦鲤,怎么到了她就成倒霉蛋,总感觉衰神附体,倒霉透顶,没有一件事称心如意的,

余岁欢跑的累成狗,可还是晚了一步,三间破茅草屋已经烧成一片废墟,冒着滚滚黑烟。

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啪叽一下掉到了她的面前,冒着黑烟,一股子烧焦的味道。

她一下子愣住了,房子没了,不会财神爷也没了吧!

“乌鸦哥,是你吗?呜呜…………我的财神爷啊,你怎么就这么去了啊!”

她刚准备一屁股坐在地上哭,一道黑影划过头顶。

“现在哭有什么用,来晚了,这破房子烧的干,烧的净,烧的一点都没剩!”

听到那熟悉古怪的声音,她不用抬头去看就知道是乌鸦哥。

原来财神爷没事啊,吓她一跳。

只是它说这话,怎么听着这么欠扁。

“你还挺乐呵,房子没了,锅碗瓢盆全都没了,以后别说吃肉,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!”

余岁欢一屁股坐在树底下,今晚估计要跟乌鸦哥一样在树上睡了。

“你还好意思埋怨我,我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的过来,试着驱赶他好几次,还差点被他用石头砸伤。你一天天的不在家看着,哥已经尽力了!”

乌鸦哥飞到余岁欢跟前,气的上蹿下跳,两个翅膀努力的比划着,看起来滑稽可笑。

最先跑过来的是李承瑾,他看着坐在地上一言不发的余岁欢,慢慢走上前伸出一只手。

“这破房子比你爹岁数都大,不要也罢,过阵子天冷了还是不能住人,只要你答应嫁给我,我们可以立下契约,只做表面夫妻,我养你,在你不同意之前我就不会碰你分毫。”

“为什么非要娶我?”

余岁欢抬头望着他,眼神迷茫有些想不明白。


这样从空间取糖倒是方便了不少。她先让李承瑾烧了一大锅的开水晾凉。

然后每个罐子里面都放上大半罐子切好的杏子,从空间里取出冰糖和白糖每个罐子里都放进一些,再加入晾凉的开水盖上盖子,不用盖的太紧,这个时候放进锅里面开始蒸就行。

罐子比碗大了一圈,每笼只能放下五个罐子,四层正好可以都放进去。

其实余岁欢做的就是罐头,不过是换了一个比较好听一点的名字,蜜汁杏。

这次不用她吩咐,李承瑾便主动开始烧火,等烧开了以后才问。

“这个也要中火半个时辰吗?”

“嗯,差不多吧。”

余岁欢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。

“这些做好以后,有没有想过拿到哪里去卖?”

李承瑾开口询问,他心目中倒是有个好地方,只是他不敢说。

余岁欢想了想。

“咱们就去镇上最繁华的街道,要那种有布庄,绣楼,银楼的地方,那种地方去的大多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太太,这个东西做好了非常好吃,止咳润肺养颜美容,卖给她们最合适。

其实她心里也不确定到底好不好卖,但总归是要试一下,就算是卖不出去多少,留下的自己吃也行。

等到都蒸好以后。把小罐子一个个的挪出来,然后把口子都封好盖紧,等个一两天也就可以吃了。

弄好以后,两个人都累了一身的汗。

“你先回房间歇着吧,我烧点热水给你送进去,你洗了再睡。”

李承瑾拿起水瓢就开始往锅中添水,利落的点着火又开始烧水。

“明天咱们两个一起进山,能抓到野鸡的话,我给你做好吃的。”

综合这几天的表现来看,余岁欢觉得李承瑾这个人虽然痞痞的,坏坏的,有时候就会威胁人,可是人还是不错的。

对她非常体贴,什么事都能顾及到,能拥有这样一个完美的合作伙伴,她也算是幸运的。

“为了能吃到娘子做的美食,那我明天肯定要努力抓到野鸡。”

男人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起,带着勾人的神色,他这副模样,还真是看狗都觉得多情。

余岁欢不敢多看,回了房间。

梳洗过后,李承瑾自觉地从柜子里拿出那个薄被子,然后去客厅的竹榻子上睡。

睡觉之前余岁欢还念叨着明天一定要早些起床,第二天醒来一看,又是日上三竿。

外面隐隐约约还传来了婆婆李周氏说话的声音。

“老三,你师父的面磨好了,你起床推车给他送过去。”

“知道了娘。”

李承瑾起身叠好被子,余岁欢此时也打开门从屋子里走了出来。

“欢欢,正好你跟我一起去给师傅送面,咱们再一起上山,他住的地方旁边有个竹林,里面的笋可新鲜了,挖出来炒着吃特别脆。”

提到笋,她就想到了泡椒竹笋,忍不住流口水。

余岁欢跟着李承瑾来到院子前的磨坊,只见一家子人都在忙。

公爹正在往石磨里倒麦子,两个嫂子拿着箩筐把磨好的面粉和麦麸筛开。

原来这家伙那天说的话是骗她的,什么一家子每天都在睡懒觉。

睡懒觉的好像只有他一个人吧,居然还拉着她一起,这让一家子怎么看她!

李承瑾拿了短刀和弓箭一起放在推车上,上面还有要给他师父吴猎户送去的两袋子面粉。

余岁欢自己背了一个小背篓。


其实在这个时代,水果可是个好东西,一般有闲钱的人家才会称几斤来吃。

这杏子倒是可以做成罐头或者杏子酒拿来卖,可比卖杏子赚钱多了。

余岁欢突然想到了一个赚钱的好方法。

“相公,要不然我们把舅舅家的杏子都买了,制成蜜汁杏和杏子酒来卖你看怎么样?”

“行,只要你觉得可以,我们可以试着做做看。”

从昨天做的红枣糯米糕来看,他娘子肯定精于做吃食,只要是她想干的,他都支持。

“承瑾媳妇,你说的那东西能好卖吗?你们要吃杏子只管摘,别说什么买不买的,一家人不用那么见外。”

周大柱一听要买,还以为是自家姐姐想要帮扶他呢,这杏子卖不出去都卖给自家姐姐,这算怎么回事!

“他们想做生意有自己的想法,你这杏子卖给谁不是卖!承瑾这媳妇儿可会做吃的了,还会做糕点呢。我还带了一些过来,柱子,芸娘,你们尝尝味道怎么样?”

李周氏打开用荷叶包着的红枣糯米糕,迫不及待的就想要显摆一下自己的儿媳妇。

晾凉的红枣糯米糕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
“真好吃,比镇上那点心都好吃。”

周大柱吃了一口高兴的合不拢嘴。

“好吃就多吃一点,欢欢说了这东西不能放。晚上带着荷叶在蒸笼里热一热最晚放到明天就要吃完,不然要坏掉了。”

芸娘本想留着这红枣糯米糕给儿子周田慢慢吃,一听说不能放要坏掉,这才又拿起一块放进嘴里。

到了中午,周大柱让芸娘杀鸡,李周氏拦着不让,自己娘家弟弟生活过的不好,全靠那几只鸡下的蛋换些油盐度日,她怎么舍得来一趟就让弟弟杀鸡。

“做些面条来吃就成,弟妹的手艺好,擀的面条筋道又好吃。我早就想吃她做的面条了。”

“大姐你们稍等,我现在就去做。”芸娘一听大姐要吃面条,急忙净了手进厨房擀面条去。

家里来了客人不杀鸡,面条自然要多放油,猪油炒了鸡蛋,配着嫩绿的小白菜。

手擀的面条又筋道又好吃,这样配起来吃着味道还不错。

余岁欢这么挑食的人也吃了一大碗,看来这个舅母倒是个会做饭的。

“爹娘我回来了,大姑是不是来了?”

清朗的男音传进屋里,一个高高瘦瘦的年轻男子拿着水囊进了屋门。

“表弟回来啦,又长高不少,这是你三嫂。”

李承瑾上前拍了拍周田得肩膀。

“见过三嫂。”

“表弟。”

余岁欢站起身微微点了点头。

“田哥儿,快过来尝尝,这是你三嫂做的红枣糯米糕。”

李周氏招呼着自己侄子。

一听到有好吃的周田眉眼带笑,两三口就把一整块的红枣糯米糕吞下了肚子。

“承瑾表哥你真有福气,三嫂做的点心真好吃。”

说完他又转头去看自家母亲。

“娘,我一会儿能不能带上两块给小梅尝尝。”

“田儿,你怎么还惦记着她,他们家可是要足足五两银子的聘礼,咱们家哪有那么多银子?!”

芸娘语气里尽是无奈。

“我以后每天都去码头上扛货,多攒攒不就够了,小梅说会等我的,再者他爹说了,只要给五两银子的聘礼,以后就算是逢年过节不去他家走亲戚都行。”

“不走亲戚这不是也省钱,小梅就彻彻底底是咱家的人了,五两银子买一个人又不亏。”


“不是一切从简,他过来把我带走就成?”

就这种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婚礼,还要个什么仪式,非得让她起这么早吗?

“我娘说虽然匆忙也要给你梳妆,绞面,该有的顺序一样也不能少。”

余岁欢知道李陈氏也是一番好意,便迷迷糊糊起了床。

李家一大家子分成两桌,坐在院子里吃饭。

余岁欢有些不好意思,紧紧挨着春杏坐了下来。

李陈氏端着一个土瓷碗从厨房走出来,从里面拿了一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了余岁欢跟前。

“欢欢,咱们这儿有个规矩,出嫁前都要吃一个鸡蛋,快趁热吃。”

鸡蛋在农村,可是金贵东西,好多人一年到头也舍不得吃一个,都攒起来拿着换钱补贴家用。

“不用了婶子,留给孩子吃吧。”

碗里面一共四个鸡蛋,给了她一个,还剩三个,应该是给三个孩子吃的。

“别客气,既然你从咱们老李家出嫁,可以跟春杏一样把这里当娘家,以后有什么委屈就跟婶子说,咱们替你撑腰。”

李陈氏对余岁欢印象好,那独门的 双面绣手法不光教会了她女儿,还教给了两个儿媳妇,这都是挣钱的手艺,还有那香的流油的白面肉饺子直接就端过来一大盆。

这孩子人不错,心眼好,就是命不太好,她也就力所能及的,能帮多少是多少。

“谢谢婶子。”

穿越过来以后,余岁欢所感受到的温暖都是春杏一家给的,手里的鸡蛋仿佛是一份爱,暖手又暖心。

吃过饭,春杏催她把新做好的衣服换上,剩下的布还给做了两个绣了花的系腰间的围裙。

李陈氏细细的给她抹上头油,梳了一个妇人发髻,特别是绞面的时候,疼的她呲牙咧嘴,平生不想再体会第二次。

“娘,好了没,承瑾兄弟已经到门口了。”

李春生站在院子里喊道。

这接亲真的是简陋的不能再简陋了。

余岁欢连红盖头都没有,就这样上了李承瑾的驴车,人还在恍惚中,驴车已经慢悠悠的朝着李家村走去。

初夏时节,一眼望去哪里都是绿油油的,看着特别赏心悦目。

最让她开心的是看到了卧在车棚上的乌鸦哥,这财神爷必须跟她一块走。

车子走到半路,忽然停了下来。

“怎么不走了?”

余岁欢挑起车帘子问道。

李承瑾跳下驴车,从怀中摸出那个镶嵌了珍珠的银簪子还有那只明晃晃的银手镯。

“没有热闹的婚礼不能没有聘礼,这些都是今天早上我在镇子上给你买的,全都是新款式。”

“给,给我的?”

余岁欢有些惊讶,居然还给买了首饰?这村里人家除了地主家,农村妇人很少戴首饰,大多都是木簪子,这让她有一点小感动。

李承瑾看她反应有些哭笑不得。

“你是我媳妇儿,不是给你的,还能是给谁的?”

他一把拉过她的手,把镯子小心翼翼的套了上去。

缠丝雕花的银镯子配着白嫩纤细的手腕,说不出的好看。他又拿起银簪子,轻轻插到了她盘着的发间。

“这银的你先戴着,等以后有钱了我给你买金的,还有镶嵌宝石的。”

说着他又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布包。

“这里面有六两银子,二两是我娘给的聘礼,那四两是我今早卖猎物得来的都给你放着,以后想买什么就买什么,不要委屈了自己,没有了银子我再去挣。”


“愣着干嘛,赶紧把野鸡剁成小块,我准备要用了。”

余岁欢刚才在空间里翻出了干花椒,八角,白芷,桂皮,小茴香,肉蔻,等中药材,做了一个简易的炖肉包,还有一些干姜。

“好。”

李承瑾回过神,拿起菜刀麻利的剁起鸡块。

趁着剁鸡的空档,余岁欢和了半盆的白面加玉米面放了一把白糖,一会贴点饼子,她的最爱。

起锅烧油,放入一大把冰糖熬糖色,没有酱油只能用糖色来增色了。

等冰糖熬成枣红色,放入鸡块慢慢煸炒出香味,把水分炒出来放葱,干姜,蒜,盐巴,然后加入半锅开水和炖肉包。

不一会儿锅就开了,炖鸡的香味儿飘的满院子都是。

“火小一点。”

余岁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,这夏天做饭真的是个难受活儿,可是别人做的饭她又吃不下去。

炖了一刻多钟后,然后放入蘑菇,竹笋。

把和好的面拍成饼子贴在锅的周围,剩下的直接弄成一个大圆饼盖在上面。

盖上锅盖再炖上小半个时辰,这野鸡炖蘑菇就算是做好了。

一家人早早就被这香味勾引的馋虫都出来了。

李老大拿着烟袋锅子蹲在地上,猛吸了一口,家里也不是没有炖过野鸡,这怎么老三媳妇儿炖的鸡味道就这么香,满院子都是那种诱人的香味儿。

啥时候才能吃饭,他好饿。

野鸡炖好以后,所有的菜都被分成两份,端到院子外的石桌上,特别是那金黄的饼子,一半焦黄,一半裹着汤汁看着就特别好吃。

对于干饭,一家子一个比一个积极。

“三弟媳,你这野鸡怎么炖的颜色这么好看,还香,我们平时炖出来都是白的。”

陶桂花拿起一块饼子沾满汤汁放进嘴里。

这也太好吃了吧,松松软软的饼子裹了油汪汪的汤汁,简直是香的都能把舌头吞掉。

李老大自认为是见过大世面的,也被这个野鸡炖蘑菇给征服了,他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。

“咱们家干脆开个饭馆子吧,就三弟媳做的这些个菜,谁吃了不得夸一声好吃。镇上大酒楼做的都不如三弟媳做的香。”

李承家已经不想累死累活,走街串巷卖炒货了。

他已经开始想象自家在镇上开一个最大最豪华的酒楼,那客人是一波接着一波,只为了吃这个野鸡炖蘑菇,还有这个盖在上面的玉米饼子。

每天数银子都能数到手抽筋。

“娘,我还要吃饼子蘸汤。”

三娃一张小脸都吃得油光锃亮,小肚子圆鼓鼓的,那个饼子蘸鸡汤太好吃了,他还想吃。

余岁欢今天也吃了不少,都有点撑了。

她知道她做的饭好吃,可是没想到会这么受欢迎。

三只鸡加上蘑菇竹笋,还有满满一大盆的饼子,吃的连个渣渣都不剩。

一家人不管是老的小的,全都躺在那里,摸着肚子打着饱嗝。

“太好吃了,这要是天天都能吃这么好吃的饭菜。那咱们家岂不是比地主老爷过得还要好?”

陶桂花连掉下的饼渣渣都不放过,全都捏进了嘴里。

在她的心目中,地主家也就不过如此了,说不定地主家还没他们家吃的好呢。

“你想的倒是美,先不说家里哪能天天吃鸡肉,就说这饭是你三弟媳做的,总不能让她自己天天做饭吧。”

李周氏白了大儿媳一眼,说话之前就不能先在脑子里想一想吗,怎么教都教不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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